一、為利各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與轄區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或存放點於執行藥物的保存、使用、管理等相關措施有所依據,疫情指揮中心前已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完成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簽約並公布於各地方政府全球資訊網,提供民眾參考。
二、後續各地方政府口服抗病毒藥物存放點倘有擴充情形,請地方政府協助醫療院所及藥局(下稱機構)完成簽約事宜及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下稱SMIS)「防疫藥品器材」子系統之權限設定與帳號申請後,再予以藥物撥配,並即時更新及公布合約機構名單。
三、於移撥藥品予其他機構之前,請先至各地方政府網站查詢並確認該機構是否為合約機構,並依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分級調撥/耗用流程,於SMIS完成移撥作業。
四、各地方政府之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機構清單之連結網址及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分級調撥/耗用流程,掛 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重要指引及教材>COVID-19治療用藥領用方案> 口服用藥>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領用等流程 (https://gov.tw/aRG)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