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申復案件審核作業效率,請醫事服務機構於提交「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相關醫療照護費用」核扣案件申復文件時,應於佐證資料清楚標註案件編號及頁數,並依附件格式填寫「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復案件佐證資料清單表」,以利審查人員審閱核定。 二、倘醫事服務機構於提交申復案件資料時,未檢具「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復案件佐證資料 清單表」,將逕予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