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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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疫情指揮中心配合COVID-19自112/5/1改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步解編,訂定之「新冠肺炎(COVID-19)染疫康復者指引」自112/4/28起停止適用


轉知疫情指揮中心配合COVID-19112/5/1改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步解編,訂定之「新冠肺炎(COVID-19)染疫康復者指引」自112/4/28起停止適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內外疫情趨緩,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將自11251日由第5類法定傳染病改為第4 類,指揮中心同步解編,該中心訂定之「新冠肺炎 COVID-19)染疫康復者指引」自112/4/28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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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 | 點閱率: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