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領用方案修訂重點說明如下:
(一) 新增開立Mulnupiravir時,需於病人病歷或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切結書,簡要記載開立原因(如重度腎功能不全、血液透析者、重度肝功能不全、既有疾病之治療藥物與Paxlovid具嚴重交互作用且停藥或換藥具有造成疾病惡化風險者等)或載明相關診斷。
(二) 旨揭領用方案附件7「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查核表」新增「抽查病例有記載Mulnupiravir領用開立原因或載明相關診斷」查核項目,並納入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每季定期或不定期實地/書面/自主查核輔導項目。
二、 旨揭領用方案已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COVID-19治療用藥領用方案/口服用藥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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