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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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COVID-19確診個案採取集中照護一案,請各縣市衛生局衡酌轄內醫療量能、醫院病房硬體條件及病患收治住院必要性、急迫性等綜合考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強化醫療資源調度,提升收治量能,有關COVID-19確診個案採取集中照護一案,請各縣市衛生局衡酌轄內醫療量能、醫院病房硬體條件及病患收治住院必要性、急迫性等綜合考量

一、因應國內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強化COVID-19醫療資源調度,有關確診個案採取集中照護一案,地方衛生局得衡酌轄內疫情現況、醫療機構收治量能、醫院病房硬體條件及住院必要性、急迫性等,報請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網區指揮官同意後,於指定專責收治病房區域採取集中照護(cohort),並妥善安置。

二、針對COVID-19確診個案收治,請貴局依循以下原則辦理:
(一)確診個案以隔離病房或專責病房1人1室收治為原則。
(二)倘確有集中照護之必要,同病室之集中照護病人,應依疾病嚴重度進行分艙。
(三)疑似病人不可與確診病人集中照護,以免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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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31 | 點閱率: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