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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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強化醫療資源調度,有關COVID-19確診個案採取集中照護之收治及環境清潔消毒原則


    針對COVID-19確診個案集中照護,請醫療院所依循以下原則辦理:
(一)同病室之集中照護病人,應依性別、相近發病日及疾病嚴重度進行分艙。
(二)集中照護病室之清消原則,比照一般多人病室終期清潔消毒方式進行,倘同病室中有1人出院,可安排尚住院者移至發病日及疾病嚴重度接近之其他集中照護病室;或移至緩衝區,俟完成清潔消毒後返回原病室。若無法於前述情境下完成清潔消毒作業,且仍有待收治之確診個案時,應由清潔人員著適當防護裝備,進入尚有確診個案之病室,進行清潔消毒作業,以利及時收治。
(三)負責環境清潔消毒的人員須經過適當的訓練,並於執行工作時依建議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環境清潔人員於執行病例環境清消時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包括 N95 等級(含)以上口罩、手套、防水隔離衣、護目裝備(全面罩)及髮帽,視需要穿可清洗之防水鞋具,並應正確使用相關防護裝備。由固定團隊負責集中照護專責收治病房區域清潔消毒作業,並加強健康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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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 點閱率: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