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38年實施國民健康保險制度後,並於1948年起委託民間公法人「社会保険診療報酬支払基金(Health Insurance Claims
Review & Reimbursement Services, HICRRS;以下簡稱「支払基金」)負責繁複的健保審查及支付業務審查及支付。
「支払基金」為充分瞭解及學習台灣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審查及支付制度的經驗,委託「日本瑞穗情報總研株式會社」安排3日訪台行程,參訪單位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及本會。
10月3日下午由「支払基金」足利聖治專務理事率訪問團一行8人蒞會拜訪,由李理事長明濱、全民健康保險基層總額支付執行委員會吳副主任委員首宝及張執行長孟源共同接見,雙方代表就「診療報酬制度」及「醫療服務審查與支付」相關問題以Q&A方式充分交換意見及經驗分享。